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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公共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人:赵丹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加强对中国矿业大学公共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网络运行和管理,确保机房网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校内各单位应制定机房管理制度明确机房管理人员,张贴于显要位置,配合国家或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机房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规范机房用户上网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网络安全负责人并处理解决

3、机房用户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4、机房应配置上机管理系统实施用户上网管理,上机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上网记录留存6以上。

5、中国矿业大学校园网是唯一机房接入网络出口,任何单位不得私设第二出口。

6、机房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不得对校外人员提供上网服务

7、机房IP地址资源应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申请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统一分配

8、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监测机房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可立即中断相关机房的网络连接,并通知相关网络安全负责人。

9、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将采取警告、断网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移交学校处理

10、本办法发布之日施行,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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