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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暂行)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

一、中国矿业大学大学校园网用户上网认证方式采用实名制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可通过工号/学号/临时帐号认证后上网;根据国家规定,用户上网日志将会被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

二、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大学校园网用户管理条例》和《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和学校的网络与信息管理规定。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等网络资源时从事如下活动:

   1、利用校园网发表、传播、存放颠覆国家政权和破坏、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文章及声音图像,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学校利益的各种信息和散布各种谣言;

   2、利用校园网公开和传播属于国家秘密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泄露保密阶段的科研项目的有关资料、数据、图(照片)、音频、视频等校内文件资料;

   3、传播有淫秽、暴力等内容的文章、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

   4、 在网络上散布计算机病毒,利用发讯息功能和信件功能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恶意骚扰,利用校园网络发送包含恶意代码的邮件;

   5、 使用各类网络扫描软件、黑客软件等手段侵入或干扰校园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6、利用系统漏洞牟取利益,或做出有可能危害系统安全或干扰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校园网相关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一切不正当、非正常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擅自提供WWW、FTP、DNS、Mail、电子论坛、即时通信、网络代理及VPN等服务;

   2、未经允许,利用或变相利用校园网络资源从事商业及宣传活动;

   3、未经允许,擅自接入路由器等网络设备;

   4、盗用他人IP地址、帐号或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

   5、利用校园网络发送垃圾邮件等信息对其他用户造成干扰;

   6、将本人使用的帐号转让、租借给他人不当使用;

   7、未经允许,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

   8、利用网络起哄闹事,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

   9、其他损害学校权益、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五、违规行为一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发现并确认,将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于有违规行为的用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对其帐号和IP地址进行封禁;

   2、对于违规行为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永远中止其网络服务并通知其所属上级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因用户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由违规者承担。

七、本协议在中国矿业大学大学校园网范围内生效;校园网用户包括使用校园网的师生、教职员工、临时工作人员、附属单位人员及校外访客。

八、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保留对本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九、本使用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