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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报废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报废的相关要求,信息化处资产管理人员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核,经过个人申报,信息化处处务会研究鉴定初审等程序,现将符合报废要求的资产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5月12日。

学校有关资产报废申报范围

1、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技术指标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或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的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单台套10万元以下使用年限原则上在8年以上)。

2、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家具(使用年限必须15年以上)。

3、无法满足使用需要且无更新价值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