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张童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我校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30号)、《关于举办 2024 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411号),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二、项目设置

(一)高等教育常规项目

1.课件。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

2.微课。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

(二)高等教育专项项目

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综合运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装备、平台等条件,构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着力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学习方式,创新教学模式,取得显著教育改革成效的案例。

三、推荐名额

每学院(单位)可推荐2件作品,常规项目、专项项目各1件。学校经遴选后,推荐常规项目作品3件参加江苏省活动,推荐常规项目、专项作品各5件参加全国活动。常规项目作品类型(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推荐比例不限。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作品推荐等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活动,严格审核推荐作品内容,重点审核作品的政治原则性、学科概念性。

2.参加活动教师应注意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避免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3.江苏省、全国活动可兼报,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国家级活动的作品。

4.参加活动的作品由活动组委会及学校拥有使用权,可以公益形式进行展示和传播。

五、工作安排

1.电子版材料由参赛教师通过学校评审平台提交,《作品登记表》及《案例申报书》纸质版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A113),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64日。

2.常规项目、专项项目的具体内容说明、制作要求、作品人数要求、报送形式、相关表格等详见相应类别工作安排(附件12)。

3.学校认定江苏省活动、全国活动皆为一级甲等教学竞赛。

联系人:孙林雪,83590120

附件1:常规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及作品登记表.rar

附件2: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及案例申报书.rar

教务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458